关于塔机的安全使用的十不吊
塔机一般的工作气温为-20℃~+40℃,工作风速不大于6级。塔机司机和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,且有专机上岗证才能操作塔机。安全操作塔机必须做到:"五好"和"十不吊".五好是:思想集中好;上下联系好;机器检查好;扎紧提放好;统一指挥好。十不吊是:
(1)在臂架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;
(2)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,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;
(3)钢筋、型钢、管材等细长的多根物件必须捆扎靠,单头"千斤"或捆扎不牢不准吊;
(4)多孔楼板、积灰斗、手推翻斗车未用四点吊时不准吊;
(5)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件,吊砖必须使用砖笼,并堆放整齐,木砖、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,妥叠放不齐不准吊;
(6)楼板,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;
(7)埋入地里的板柱,井点管等以及粘连、附着的物品不准吊;
(8)多机作业应保证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,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,无安全措施不准吊;
(9)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;
(10)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。
塔机使用中,由于安全装备失灵、操作失误,特别是超载造成事故的比例甚高。这里应该特别强调,所谓"操作失误"并不都是无心之过,也不都是无意造成的,有不少是人为的,明知可能发生事故也要去做。还有,一些塔机使用单位,塔机买回来投入使用前就断掉力矩限制器。安全与效益是不能对立起来的,更不能为缩短工期,提高效益而以丢掉安全为代价。